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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24-07-04 05:36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原文出处:
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2-09/01/content_1735841_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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