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上,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逐步构建起了惠及全县计生户的全方位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新体系。一是奖励激励*。统筹发放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自2000年起,对0到14周岁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按每户年120元的标准,把奖励费直接发放到群众手中;设立了“5·31”独生子女节,每年5月31日召开庆祝大会,对农村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家庭给予表彰奖励,除享受独生子女双倍奖励外,还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现金,2009年又提高到了3000元的标准。二是优先优惠*。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对计划生育家庭均制定了各种优先优惠*,计划生育家庭在参加新农合、就医、子女教育、从事生产经营、林业经营加工、水利灌溉、安装有线电视、划分宅基地、承包土地、建房、交通运输等方面都能享受到优先优惠*。三是奖励扶助*。全面实行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妻,每人每月发给60元的奖励扶助金;发放采用“直通车”的形式,为每个对象建立专门账户,委托银行直接发放给个人;县民政局、慈善总会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增发一定比例的低保金,对患有重大疾病的和有本科新生的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在原救助标准上至少提高50%的救助金额。四是社会保障*。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家庭的老年人,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提高30%的生活补助;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关爱救助基金,县财政每年从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中拿出10%注入救助基金,专门用于救助计生困难家庭。同时实行了《计划生育家庭优惠服务证》制度,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每户发给《计划生育家庭优惠服务证》,公开部门领导的姓名、电话和部门应落实的优先、优惠、奖励、扶持等*,作为计生家庭应得利益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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