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将于明年6月开始实施。新法在关于“学校保护”一章中指出,“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这是“性教育”一词首次出现在我国的法律中。然而,在幼儿园和小学开展性教育,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北京师范大学儿童性教育课题组负责人刘文利试图把性教育课带进幼儿园的课堂时,就遭到次坚决的反对。尺度太大、时间太早、内容不当……一直以来,刘文利的性教育研究不停被人们拿着放大镜审视。
“性教育”一词首次出现在我国法律当中,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也是一个全新的起点。而它首先出现在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当中,并不是偶然的,恰恰说明对未成年人开展性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让他们了解性、认识性,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避免受到和性有关的侵害,当然也包括不去侵害别人。
然而,法律的善意初衷,到了现实当中,却面临着重重困难和挑战。阻力首先来自于很多孩子的家长,尤其是幼儿园孩子的家长,在他们眼里,在一群懵懵懂懂的幼儿园孩子面前谈性,尺度太大、时间太早、内容不当……所以“教还不如不教”。而即便家长这方面的阻力解决了,但幼儿园和学校的老师,该如何给孩子讲授性教育知识,同样是一个问题。如果在进行性教育的过程中不够专业、科学与合理,效果还可能适得其反。
阻力客观存在,但是性教育的步伐却不能停止,先不说现在的孩子和十几年前、几十年前的孩子相比,其生理年龄和心理年龄都更加成熟,你不教,并不代表着他们就不知道,而且孩子在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各类电子产品,上面也不可避免地包含和性有关的内容,与其让他们自己去摸索,从而可能被各种不良信息所误导,不如我们主动出击,告诉他们什么是性,又该如何正确看待性。
认为在幼儿园普及性教育的家长,确实该换一种思路看待问题了。既然孩子能够在家里向父母提出诸如“我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女生尿尿和男生不一样”等问题,那么也就说明,他们对性已经有了解的需要,这就像是一个信号,告诉我们可以对他们进行性教育了。再者,既然我们愿意在幼儿园对孩子进行美术教育的启蒙、音乐教育的启蒙,为什么不能对他们进行性教育的启蒙?应该说引导孩子越早了解性,正确看待性,那么“祛魅”的效果也就更好。
解决了能不能在幼儿园和小学进行性教育的问题,接下来,就要解决如何进行性教育的问题。首先,需要组织专业的人士,包括教育界、心理界、医学界的专业人士,在有关部门的协调组织下,编写一套权威的、适合未成年人的性教育教材;其次,需要对普及性教育的幼儿园或学校老师进行专门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正确、科学的性教育理念和方式,这不仅仅关系到性教育的效果问题,同时还关系到对错的问题。
在幼儿园开展性教育,不是太早的问题,而是一种“补课”,不能再拖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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