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4-28 12:00
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外的人员不是《处分条例》的适用对象。根据我国现行管理体制,目前我国还存在着一些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管理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这些事业单位也在行使一部分行政权力,履行一部分行政管理职能,这些事业单位中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他们的身份性质、纪律要求与行政机关公务员非常相似,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同时,《处分条例》第五十四条还规定了参照适用的主体: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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