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头是古代对戏曲服装的称谓,沿用至现代。也可用以泛称一切戏曲演出用具。
拼音:xíng tou
出自:宋·无名氏 《错立身》戏文第十二出:“延寿马 ,我招你自招你,只怕你提不得杖鼓行头。”清·李斗《扬州画舫录·新城北录下》:“戏具谓之行头,行头分衣、盔、杂、把四箱。”
扩展资料:
在戏曲史上,有“江湖行头”、“内班行头”、“私房行头”及“官中行头”等类别。
江湖行头:一般为无固定戏主、四处流动演出的民间职业戏班所用的行头。清代昆曲的江湖行头,如《扬州画舫录》所记,分衣、盔、杂、把四箱。这类民间戏班限于经济条件,一般只有一副行头,如袍带戏,蟒、靠不敷应用时,只能照顾主要人物。
私房行头:是演员个人自备的行头。乾隆年间,秦腔演员魏长生曾自备头饰(《日下看花记》);昆曲演员巧官,“为纱帽小生,自制宫靴,落落大方”(《扬州画舫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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