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4-08 12:31
应该和当前的物业管理公司追回。
因为在物业合同结束之前,前物业公司应该会和后物业公司进行工作交接,包括各种小区房屋及其配套的实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基本资料、业主基本资料等等,其中就包括财务上的交接,因为装修押金是暂存保证金,物业公司没有任何私自侵占的权利,否则违法,业主与物业签订的装修服务协议受法律保护,业主可以拿装修保证金的发票或者收据向现在物业公司索回。
如果现在物业公司说没有进行这方面财务的交接,在属实的情况下可以联合众多业主将上一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这一行为已经属于挪用公款,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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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4-08 12:27
您是交给谁的? 如果是交给以前的物业应当找以前物业退,跑了,房产开发商也应负相应责任,可以与之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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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4-08 12:35
谁收的找谁喽~~既然是以前的物业管理公司收的,那就去找以前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找不到物业公司就联名去报案(理由嘛~~物业公司携公款潜逃,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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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4-08 12:27
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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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4-08 12:30
新小区的物管都是开发商请的,可以去找开发商要回你的损失。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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