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已经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的前提下,是会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的;
2、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不再区分户口的“农业”与“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分类,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属于国(家)政策性调整,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
三、创新人口管理:
(九)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 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