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开箱后能否享受到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主要取决于商家制定的销售策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通过网络、电视、电话或邮寄等渠道进行售卖的产品,消费者可享受七日内退货权利,不需要说明理由,但以下几种例外:
消费者定制的产品;
鲜活易腐的商品;
已下载或拆封的数字产品如音乐专辑、电脑游戏;
定时配送的报纸杂志。
但对于手机这类特殊商品,若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明确告知已拆封商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且消费者在购买前已知晓并接受此条款,则开箱后可能无法享受这一服务。
反之,若商家未做特别声明,且商品在开箱后仍具备二次销售条件,消费者便可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权。
但需确保商品及配件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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