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需申请至婚姻登记机关。所需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经审核无误,即准予离婚。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或双方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即具法律效力,公证与否不影响其生效。若未办理离婚登记,即使公证亦无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公证旨在证明双方自愿签署,排除欺诈或胁迫情况,但并非协议生效前提。
当事人担心离婚后一方可能撤销协议,故可能在办理离婚登记前或后公证。公证证明协议为双方自愿签署,无欺诈胁迫,但公证行为并非协议生效条件。
离婚协议效力关键在于双方自愿、公平分割财产。公证仅作为额外保障,证明协议自愿性,但不是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协议,无论是否公证,均不具备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在于双方自愿离婚及公平分割财产的条款。公证可作为协议自愿性的证明,但并非协议生效的条件。只有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协议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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