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工作单位或人才中心办理毕业生接收函.
1.录入电脑资料进入人事局系统.
2.准备以下资料给申报单位(工作单位或人才中心).
A.推荐表 (学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办公室盖章和院系盖章).
B.成绩单(由学校教务处成绩电脑库中打印出来,由学校教务处或院系盖章).
C.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都要复印在一张纸上).
D.户口页和户口主页复印件.
E.已毕业的要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才提供).
3.工作单位或人才中心将资料申报人事局.
4.人事局批准后发给毕业生接收函.
二.毕业生报到
1.持学校发的毕业生报到证.
2.深圳市人事局发的毕业生接收函.
3.毕业证.学位证.
4.深圳户口本.
5.到市人才中心7楼报到后发给毕业生介绍信.
三.人事代理
1.持毕业生介绍信到单位报到.
2.没有单位的到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托管和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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