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外国绿卡之后中国户口不会被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中的第四十六条:
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扩展资料:
一拿到绿卡不等于马上注销户口:
根据国侨办:华侨“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注销户口不等于无法恢复:
如果拿到外国绿卡,被注销中国户口后,还是可以恢复的,但前提是你要回国定居,对于居住时限,每个省份规定不同,如福建省规定要在国内连续住满60天或累计住满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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